广东湛江: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最高可贷90万元

广东湛江:取消第一、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别,最高可贷90万元

  9月15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意见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通知提到,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同时,优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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